到內容 Skip to main content

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

九龙城地区康健站(下称「本康健站」),由九龙乐善堂运营,承诺并采取合理可行的步骤,以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所发出的信息手册及其他出版物中的指引,保护从参加者中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私隐、保密性和安全性。

 

实践

个人资料的收集

(a) 参加者将收集个人信息,用于特定目的,例如处理地区康健站会员申请、协调健康和社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护理。

(b) 注册本康健站计划时,将收集识别和联系相关人士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信息等)。

 

个人资料的保留

(a) 个人资料将根据本康健站数据保留政策保留,对不同类型的个人资料将应用不同的保留期限。

(b) 不再需要用于特定目的的个人资料将被删除。

 

个人资料的用途

本康健站或基层医疗署收集和持有的参与者个人资料将用于以下目的:

(a) 改善地区康健站参与者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效率、质量、连续性和整合性;

(b) 进行与公共健康或公共安全相关的研究和统计,并遵循规定条件;

(c) 根据香港法律许可的其他用途,例如法庭程序和刑事调查。

 

个人资料的披露

除非事先获得相关人士的同意,否则本康健站或基层医疗署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移或披露所收集的个人信息,除非以下情况:

(a) 获得相关人士同意的医疗提供者;

(b) 根据基层医疗署要求进行的经批准的研究和统计;

(c)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进行疾病控制和监测的官员;

(d) 根据香港适用法律或法庭命令要求披露的个人;

(e) 本康健站聘用的提供服务或建议的员工、代理、顾问、审计师、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例如技术、安全或数据处理服务)。

 

个人资料的安全

(a) 本康健站和基层医疗署将采取合理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或意外的访问、处理、删除、丢失或使用。

(b) 应建立事件报告和处理系统,以调查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数据主体和社区的安全及私隐。

 

Cookie的使用

(a) 九龙城地区康健站(下称「本网站」)将记录用户访问本网站的次数,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识别用户的信息。收集的浏览计数记录仅用于生成统计报告和调查计算机系统问题,以帮助改善本网站的服务。

(b) 当用户使用电子产品浏览网站时,会在电子产品中创建小型文字档案(Cookie)。这些文件通常包含匿名和唯一的标识符,以识别个别计算机,但不能用于收集任何个人信息。换句话说,它不具有识别网站个别用户的功能。阁下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保存小型文字档案。如阁下拒绝保存小型文字档案,则无法使用本网站的某些功能,例如保存浏览偏好和登录本网站的某些在线服务。

 

其他网站

(a) 本网站可能提供指向其他外部网站的链接,本康健站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并建议阁下参考这些网站的私隐政策以获取更多信息。

 

外包安排

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在未经本康健站和基层医疗署监督或与本康健站和基层医疗署的合同协议下,不得访问地区康健站计划中收集的个人资料,该协议中应存在明确的安全和保密要求及义务,并符合PD(P)O的数据保护原则(DPP)第2(3)和第4(2)的要求。

 

数据访问请求(DAR)和数据更正请求(DCR)

(a) 任何人或相关人士可以代表该人提出请求,要求获知其个人资料的保存位置,并索取该等个人资料的副本,以及更正不准确的个人资料(如有),以符合PD(P )O的要求。

(b) 提出DAR和/或DCR的请求者建议使用请求表格提交必要的信息。

(c) 本康健站可基于基层医疗署的要求,对DAR的符合收取不过高的费用。

(d) 在处理DAR或DCR时,本康健站将检查请求者的身份,以确保其为合法有权提出DAR和/或DCR的人士。

(e) 本康健站需在收到请求后40天内符合DAR或DCR。然而,本康健站可以在PD(P)O规定的情况下拒绝符合DAR和/或DCR。在这种情况下,本康健站将在4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请求者。

(f) 会员的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和性别)的DCR可由本康健站或任何注册的医疗提供者根据PD(P)O所发出的相关指导处理。

(g) 会员的健康数据DCR可转介给提供该数据的相应医疗提供者处理。

(h) 个人可以向相应的DHC提交DAR和DCR。

 

查询

有关本私隐政策的查询,可联系本康健站,地址为九龙土瓜湾旭日街9号港图湾地下,电子邮件地址为kcdhce@loksintong.org,或联系基层医疗署,地址为香港黄竹坑业勤街23号THE HUB 11楼,电子邮件地址为phcc@healthbureau.gov.hk。

 

*本私隐政策若有任何改变或更新,会张贴于本网站并即时生效。此中文私隐政策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牴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